尊敬的老师们、同学们:
根据根据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印发<全区2014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方案>的通知》(内组通字【2014】59号)精神,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近期按照要求召开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公司党委按照工作要求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前,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书面、网站等多种形式征求意见,重点听取对教育实践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和深化作风建设的意见,对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坚持原则、敢于担当、遵守党的纪律等方面的意见,并原汁原味地反馈给领导班子及其领导干部本人。
特此通知。
公司党委
2014年12月19日